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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加装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购人新建的3个实验室需要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及配套报警控制系统。具体包括:灭火装置购买、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3.最高限价:7.81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气体灭火装置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5.安装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和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要求。
二、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采购(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认可并接受烟草行业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302室。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8:30-11:30 14:3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磋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5.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 上午9:30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办公楼2108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联系方式:荣女士
联系电话:0351-656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