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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香烟资讯
安徽省界首市芦村镇零售户程女士问:不久前,我家店铺进行翻修,在商品来回搬运过程中,不慎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损坏严重,已不能继续使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界首市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依法使用许可证。一是亮证经营,卷烟零售户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二是服从后续管理,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通过系统查询,您的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建议您尽快提出补办申请,并向界首市市民中心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办事窗口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损毁的许可证。工作人员在收到您提交的完整资料后,会按流程及时给您补办新的零售许可证,并将新证及时送到您的店内。同时,许可证补办期间,您仍可依法从事烟草专卖制品零售业务。